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民生工程的总体要求,服务脱贫攻坚,助力精准扶贫,省慈善总会《2018年“蓓蕾”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》于4月12日出台,这标志着“蓓蕾”慈善救助项目从即日起开始启动。
“蓓蕾”慈善救助项目内容包括,户籍为我市的城乡困难家庭患有重大疾病的18周岁(含18周岁)以下患者,可接受慈善医疗救助,以缓解贫困家庭子女看病难问题。
救助标准如下: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一次性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, 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、 各种医疗保险报销额及各种社会救助后, 个人承担部分 (未参加各种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,个人承担费用按一次性住院费用的40%计算。) 超过5000元以上 (含5000元) 的,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:
一、 个人承担费用在5000元至1万元的, 救助5000元;
二、 个人承担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,按50%救助, 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。
另需要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出院后, 到市慈善总会或县区民政局 (慈善会) 领取 《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》, 由本人或家长填写《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》, 经县区民政局(慈善会) 审核, 报市慈善总会审批救助。
救助项目咨询热线为
0427-2680569/0427-2977399
盘锦市慈善总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