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8日上午,盘锦市“阳光母亲支持项目”签约仪式在盘锦市慈善总会会议室举行。盘锦市“阳光母亲支持项目”由盘锦市慈善总会联合盘锦市心理卫生协会共同设立。盘锦市慈善总会执行会长朱洪田,副会长刘忠,会长助理郭康生,盘锦市心理卫生协会会长张力华,盘锦市慈善总会秘书长赵宏彦,副秘书长吴迪、张建新、张馨元,盘锦市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沈冰,会员解玲参加启动仪式。
“阳光母亲支持项目”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因离异、丧偶及其他情况,形成事实由单身母亲独自抚养不到18周岁未成年孩子,或孩子满18周岁但未大学毕业的家庭,单身母亲在自身成长和子女教育方面存在困难需要寻求帮助。项目服务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3月31日。
“阳光母亲支持项目”旨在帮助单身母亲获得针对性、系统化的支持与陪伴,实现群体自助、互助,促进单亲家庭重整和子女人格健康发展,不断促进我市健康城市、和谐社会建设,努力增强特殊群体在当前社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。
市慈善总会执行会长朱洪田表示,“希望通过‘阳光母亲支持项目’,能帮助单身母亲获得针对性、系统化的支持与陪伴,实现群体自助、互助,促进单亲家庭重整和子女人格健康发展,不断促进我市健康城市、和谐社会建设,努力增强特殊群体在当前社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。”